為依法維護國有金融機構債權,最大限度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損失,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全省經濟發展,依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和其它有關法規政策,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支持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減少損失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積極支持和配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用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專業化優勢,依法履行職項職責,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同時,還要善于調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積極性,綜合運用各種運作手段,如資產重組、資產置換、債務重組、企業重組、債轉股、資產證券化等,以及為債務人提供管理咨詢、收購兼并、包裝上市,對關停破產企業申請破產清算等,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促進全省經濟發展。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合肥辦事處要正確處理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與支持經濟發展的關系,發揮專業化優勢,運用各種手段,積極為安徽經濟發展服務。
二、各級政府要加強服務、指導和協調,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積極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工作。要講政治,顧大局,進一步增強金融意識、信用意識、法制意識和風險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真正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切實提高對金融工作的服務和指導水平。要加強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聯系,及時溝通經濟政策信息,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要正確宣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性質、職責等,強化全社會金融安全意識和信用觀念,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依法開展工作創造條件。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在確定一名負責同志作為聯系人,并指定一個具體的工作部門,承辦本市(地)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關的工作。
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工作,主動兌現和履行自己的承諾與協議。對于已經確定的支持企業改革的優惠政策,如部分企業的托管退稅還貸等,要認真落實到位。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禁止企業違規轉移、變賣抵押資產、參股資產等行為。對造成金融債權損失和國有資產流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工商、稅務、國土、房產、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嚴格依法辦事,并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資產維權、管理和處置中有關行政性收費給予適當優惠。
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企業改制,堅決制止違規逃廢金融債權的行為。不良貸款由商業銀行轉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后,債權的性質仍是金融債權。各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國有中小企業和集團企業改制過程中加強金融債權管理的通知》(國發明電〔1998〕4號,省政府以皖政明電〔1998〕28號)文件轉發各地、各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省政府等制定的有關法規政策,正確處理企業改制與保全金融債權的關系,積極支持金融機構做好金融債權管理工作。企業不論采取何種方式進行改制,都必須充分尊重金融機構保全金融債權的意見,改制涉及金融機構債權時,必須有債權金融機構參加。對于實施破產的企業,破產優惠政策只適用于經國務院批準列入“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再就業工作計劃”的國有企業,其它國有企業破產必須嚴格執行《破產法》的規定,非國有企業只能執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避免借改制破產架空金融債權。企業改制破產要組織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國有中小企業改制的資產評估結果要經承擔國有資產管理職能的部門確認,保證評估結果公正客觀。在債務清償中,要對各債權方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依法保護金融部門的權益。金融債權債務未落實的企業不得進行改制,有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有關改制審批和登記手段,也不得頒發新的營業執照。各級人民銀行要高度重視企業改制過程中金融債權管理工作,把維護金融債權作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各債權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金融債權保全責任制,加大清收力度,制定相應措施,切實維護金融債權的安全。各級工商、稅務部門在改制企業申請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時,應要求其提供債權金融機構出具的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
四、切實加強對債轉股企業的管理和支持,促進債轉股企業增強內在動力,如期實現股權回購。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所持股份介入債轉股企業的董事會,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要健全國有資產管理、營運和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債轉股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落實兌現地方政府已作出的承諾,支持、督促債轉股企業盡快剝離非經營性資產,減人增效,下崗分流,決不能“一轉了之”;各商業銀行也要轉變觀念,在堅持貸款的原則和條件的前提下,盡快解決債轉股企業的流動資產短缺問題;要通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債轉股企業在體制、機制、管理、市場等方面的整合,全面提高債轉股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實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債轉股企業的“雙贏”。